近日,在五國能源部長級會議上,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指出,未來一個時期,我國的能源政策應堅持五大方向。
第一,節約優先。據統計,2005年我國單位GDP能耗比1990年下降了46%。為了保證實現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到2010年單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的目標,要通過調整結構、技術進步、加強管理、深化改革、強化法治和動員全民,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的作用,全面促進能源節約和高效利用。
第二,立足國內。多年來,我國的能源自給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作為以煤為主的國家,國內能源供應有巨大的潛力,煤炭資源豐富,3/4的水電資源尚未開發,核電、風力發電、太陽能以及生物質能的應用剛剛起步,燃料乙醇、煤基醇醚燃料以及煤炭液化等替代能源發展前景廣闊。我們將充分考慮自身資源特點以及維護國際能源市場穩定的責任,繼續堅持把主要依靠國內解決能源供給問題,作為維護我國能源安全的基本方略,加快能源工業發展,增強國內能源供給能力。
第三,多元發展。努力構建煤炭為主體、電力為中心、油氣和新能源全面發展的能源結構。到2020年,爭取使可再生能源比重從目前的7%左右提高到16%左右。
第四,保護環境。20多年來,我國能源環境保護取得顯著進展,在火電裝機大幅增加的情況下,電廠煙塵排放總量仍維持在198 0年的水平。我國今后的能源發展將兼顧經濟性和清潔性的雙重要求,鼓勵發展煤炭洗選、加工轉化、先進燃燒、煙氣凈化等先進能源技術。新(擴)建燃煤電廠要同步建設脫硫設施,加快現有燃煤電廠脫硫改造。在今后5年里,我國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計將下降10%。
第五,加強合作。我國政府已參與多個多邊能源合作機制,是國際能源論壇(IEF)、世界能源大會(WEC)、亞太經合組織(APEC)、亞太伙伴關系(APP)等機制的正式成員,是能源憲章的觀察員,與國際能源署等國際能源組織也保持著密切聯系。同時,我國與美國、日本、英國、印度、歐盟、歐佩克等建立了能源雙邊對話機制。今后,我們將繼續充分利用各方資源、經濟、技術等方面的互補性,積極開展能源領域的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