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一、申請者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二、申請內容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三、申請條件
3.1 衛生許可證申請企業生產應當建在清潔區域內,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符合衛生要求的間距。
3.2 生產企業廠房的建筑應當堅固、清潔。生產區必須設更衣室,車間內天花板、墻壁、地面、工作臺面應當便于清洗消毒,應當具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并應當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設施和措施。
3.3 衛生許可證申請企業生產企業應當設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產品原料、生產、包裝、貯存、質檢等廠房或場所。
3.4 生產車間應當有適合產品特點的相應的生產設施,工藝規程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3.5 衛生許可證申請企業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產品生產的衛生質量保證體系,具備相應的產品衛生質量檢測能力的機構、具有能對所生產的消毒產品進行衛生質量檢驗的儀器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檢驗機構,進行批次檢驗。
3.6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自身衛生管理健全,制定與其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生產相適應的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并經過培訓合格的衛生管理員;
3.7 衛生許可證申請企業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生產人員按規定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與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
四、申請材料目錄
4.1 衛生許可證生產企業衛生許可申請表
4.2 廠區總平面圖
4.3 生產設備配置圖
4.4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4.5 申請企業生產場所合法使用的證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權、房產或租賃協議等)
4.6 法定代表人(或)復印件
4.7 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須遞交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明復印件和簽訂的委托書
4.8 衛生質量管理相關文件,衛生管理人員名單、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制度
4.9 衛生許可證申請企業工藝流程簡述及簡圖
4.10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
4.11 生產環境衛生學監測報告
4.12 產品責任單位出具的產品衛生安全責任保證書





4.13 現場驗收衛生學評價書
4.14 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辦理區域:濰坊市轄奎文、濰城、寒亭、坊子4個市轄 臨朐區,濱海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峽山生態經濟發展區四個開發區,臨朐、昌樂2個縣,代管青州、諸城、壽光、安丘、高密、昌邑6個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