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招標項目還在資格預審階段,但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招標控制價超出了項目批文中的項目總投資額,請問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招標是否能繼續下去?
答:
毛林繁:招標控制價不宜超過投資概算,招標可以繼續,但應調整招標內容。招標控制價超出了批準的投資額,說明投資在設計階段沒有控制好,應實行限額設計。招標前應審查哪些內容超出了標準、哪些項目屬于可行性研究中沒有的項目,將超出標準、超出投資范圍的內容調整下來,調整后進行招標就可以了。注意,如果不調整,最終導致中標價超過投資概算,超出部分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需項目審批部門同意,否則項目審批部門對超出部分投資不予認可。
唐廣慶:我認為你們提到的“招標控制價”是造價咨詢單位依據現行物價情況編制的招標項目的價格,高于“項目總投資”,說明項目總投資編制的有問題,即過低。通過對比查清原因后,建議應向批準投資的單位申請增加“項目總投資”。如果不批準時,應由項目法人自行解決,如向銀行貸款等。發布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之后,不能終止招標工作,應繼續進行。
《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性文件規定“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后,無正當理由終止招標時,應承擔法律責任。”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要給予警告,同時可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招標采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