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總承包(epc)模式項目采購主要適用招標采購方式,即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下面就其采購要點進行幾方面探討。
發包人基本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主要通過座談、會議、問卷等方法,了解和確定發包人對項目功能、項目目標(主要包括質量目標、工期目標、投資目標等)等事項的具體需求,編制發包人需求分析報告,以指導下一步招采工作的具體實施。
epc模式招采策劃
在需求分析的基礎上,重點工作就是招采策劃,策劃主要內容包括發包階段選擇、招采范圍(界面劃分、特殊要求)、技術要求及評價體系(設計參數、技術指標、技術標準、推薦品牌等,形成項目技術規范書)、投資或成本控制(合同計價方式、工程結算、無信息價材料設備定價細則、清單控制價編制等)、招采交易文件主要內容(工程總承包商資質要求、評標辦法評審因素等)、擬定合同主要條款、風險管控(法律風險、招采風險、實施風險等)、其他(如招采后評價指標體系等),通過策劃制訂合理的招采實施方案,做好招采各階段的風險預測及應對。
工程總承包(epc)的發包階段
目前工程總承包的發包階段,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文件,可分別選擇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或者初步設計等三個階段完成后啟動招采工作,主要從項目規模、復雜程度、技術指標是否明確、工期要求等因素綜合考慮發包階段。建議在初步設計完成后、選擇從技術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開始實施工程總承包。
明確項目招采范圍
工程總承包招采范圍一般包括設計、采購、施工,具體范圍需結合項目特點、項目所在地基本情況、發包人基本需求等因素綜合確定,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1.工程地質勘查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施工圖勘察)三個階段,建議將勘察包含在工程總承包標的中,特別是采用初步設計完成后招采工程總承包時詳細勘察要納入統一招采;
2.第三方檢測(部分省市要求建設單位委托的第三方檢測報告作為項目竣工驗收的依據)、功能性實驗檢測、項目配套工程(如燃氣、給水、強電、弱電等)、施工圖審查等專業工程或服務合同界面需細化明確;根據項目特點及項目所在地基本情況,要明確特殊要求,如:配合政府檢查、工程總承包配合其他專業分包要求、總承包單位為發包人提供的現場設施要求、項目基本資料收集等。
明確項目技術要求及評價體系
技術要求是工程總承包(epc)招采的核心要素之一,結合發包人需求分析,對項目設計參數、技術指標(如單方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量)、技術標準、評價或考核標準等進行細化和量化,形成項目技術規范書,以指導項目設計、實施及考核,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1.明確定義設計變更和設計修改范圍、明確定義責任時間界限(一般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日期為時間界限)、明確設計責任歸屬條件;
2.明確工程總承包單位提交電子版及紙質版圖紙(含版權)、效果圖、竣工圖繪制等要求;
3.明確屬于設計范圍內的研究實驗項目(如為建設項目提供或驗證設計參數、數據、資料等必須進行的研究實驗);
4.明確設計、技術有關約束及責任條件和評價標準;
5.明確設計符合性審查要求,符合性審查后再送施工圖審查。通過編制項目技術規范書,明確項目的設計參數、技術指標、技術標準等,為項目后期實施制定依據和考核標準。
投資與成本控制方面
投資或成本控制主要涉及合同計價方式、工程結算(過程結算和竣工結算)、無信息價材料設備定價細則、清單控制價編制確定依據、合同調價等,若項目技術要求細化具體,建議采用總價包干的計價方式。采用下浮費率招采的,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1.無信息價材料設備定價方式,如超過限額標準的大宗材料設備,采取公開采購方式定價等,在招采前明確相關細則;
2.采用下浮費率招采,施工圖預算編制及確認是重點和難點,要求明確編制所采用計量和計價標準,編制和核對要求;
3.明確專項費用承擔方,如可行性研究費、專項評價費(環境影響評價、安全預評價、水土保持評價、節能評價、防洪評價、交通影響評價等)、第三方檢測費用、全過程工程咨詢費、研究試驗費、設計評審費、招采費、專家評審費等;
4.因部分專業工程或服務不在工程總承包合同范圍的,要明確工程總承包配合服務費用范圍和取費標準;
5.限額設計要求,在費率招采項目中,建議以中標價作為設計限額標準;
6.合同調價機制中,如明確調價材料范圍、調價風險約定等,建議以固定調價材料、人工費在工程總價中的占比,結算時以中標價中的工程建安費乘以占比作為調整基數,再做調整,防止中標人偏好高檔高利潤材料,增大工程投資總額;
7.費率包含范圍要具體明確,特別是在費率中綜合考慮事項,在編制施工圖預算時不再列項計算的,要有明確清單。
招采交易文件基本組成內容
招采文件基本組成內容包括招采公告(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供貨要求或發包人要求、發包人提供資料、投標文件格式等幾部分,可結合《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采文件》(2012 年版)進行編制,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1.明確項目經濟社會環境背景、實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現狀條件資料、氣候特征及現場條件等,以便潛在投標人綜合考慮;
2.通常可選用綜合評估法,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施工組織方案、服務承諾、業績以及商務條款響應程度等是重點評審因素;
3.價格因素是epc 總承包模式招采的重要評審因素,要做好市場調研和市場預測,掌握影響價格的因素指標,合理設置價格評分因素。
合同范本選擇及合同條款設置
1.合同范本選擇
可參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司發布的《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見稿)( 建司局函市〔2020〕119 號)。
2.合同條款設置注意要點
合同條款設置中,合同主體的責任和義務,工程設計、質量、進度、安全,開竣工時間,合同價格的確定、調整,計量與支付,變更,竣工驗收,缺陷責任與保修責任,違約,索賠,爭議的解決等實質性內容和關鍵性條款進行細化,另外對承包單位配合政府檢查、總包配合專業分包等也需細化明確。
制定詳細、可操作的違約處罰條款。違約處罰條款是建設單位維護自身利益和實現項目過程監控的最有效的方式與手段,招采文件中的相關條款必須詳細、可操作。
對專業分包范圍和相關資質要求,要有明確約束條款。
風險管控
招采風險是在項目招采過程及項目實施過程中,因各種內外因素、標的劃分不合理、技術或服務要求不明確、交易文件編制存在前后矛盾、定價條款不細化等,出現不符合國家法規要求、招采進度與總控計劃不符、招采實際結果與預期目標出現偏差、合同條款存在重大理解偏差等問題,影響項目實施。因此在招采代理工作中,根據項目特點做好招采潛在風險的識別、評估、評價等工作,減少項目實施過程風險。
招采后評價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及竣工驗收后,收集相關資料及數據,對比招采實施方案預定目標、分析和總結招采不足之處,對招采全過程進行評價和分析。
工程總承包(epc)招采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工作,通過項目基本情況分析、招采策劃、招采實施、招采后評價等全過程服務,能夠最大程度的系統分析、規避招采風險,從而實現招采目標。工程總承包(epc)模式目前仍在探索實施完善過程中,需要在實施中總結招采經驗和教訓,為后續此類工程建設組織模式的招采積累有效經驗和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