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類型及統計
高處墜落:53.1%
坍 塌:14.4%
物體打擊:10.6%
機械傷害:9.8%
觸 電:7.2%
其他傷害:4.9%
(其他傷害:火災、爆炸、窒息、中毒)
一、安全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安全宣傳、教育不到位,多數流于形式,導致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意識淡薄,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不高,僥幸心理較強。
2.安全管理責任制不健全或落實不到位。
3.安全管理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投入不足(總包)。
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始終存在(習慣性違章)如吸煙、安全帽不戴、非專業施工人員操作等。
5.沒有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或預案未經定期演練,或演練流于形式,導致事故應急能力較差,使得事態進一步發展或產生次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字進一步增加。
6.不按既定方案施工,現場實施措施與方案差距較大。
7.監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方等對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力度不足,思想上認為設備的管理主要是租賃單位的事,于己關系不大。(施工電梯)
二、安全管理要點
1.建立以項目經理為核心的安全管理體系。
2.參建單位配置符合要求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數量與工程規模匹配。
3.制定嚴格的安全檢查制度。包括日常、定期、專項、節假日、復工前等的檢查,每次檢查必須留好書面檢查記錄和影像資料。
4.項目經理是否發揮領導作用,參與安全管理,比如召開安全會、組織安全檢查等。
5.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時應按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實施。以電梯井平臺、物料周轉平臺、落地式腳手架、工具式腳手架、大模板等為控制重點,必須經過自檢及監理驗收后方可使用。
6.對長期在場的人員進行100%安全教育、培訓和交底,技術工種作業前必須做有針對性的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教育、培訓、交底不能流于形式,必須讓每個人了解作業環境中的危險因素、防護方法等,重視全員的消防培訓,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和滅火器的使用;重視全員性的觸電救援知識培訓,防止次生傷害。
7.現場設置吸煙室。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行為,特別是在庫房、木工操作間、易燃易爆物存放區等,吸煙必須到專設的吸煙室內。
8.制定嚴格的分包管理制度。強化分包安全管理,要求分包設置專職安全員,強調分包必須服從總包管理,建立對分包的經濟處罰制度。
9.重視農民工宿舍的防火管理。嚴禁臥床吸煙,統一配備消防小水桶,煙頭必須放入水桶內,嚴禁隨地亂扔,嚴禁工人私拉亂接電源;冬季取暖嚴禁使用電熱毯和碘鎢燈等,取暖設備統一采購和配置,并在取暖季設專人統一管理。建立夜間值班制度,專職安全員、電工應檢查宿舍內安全用電和電器使用情況,檢查后應做好書面記錄。
10.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重點有消防、高處墜落、坍塌、食物中毒、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防汛等。平時儲備好齊全、足夠的應急物資,演練時做好書面記錄和影像記錄。建立應急組織機構。
11.高度重視塔吊、施工升降機、吊籃、汽車吊等設備的安全使用。未經驗收、檢測的嚴禁使用。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符合資質要求的證件,嚴禁無證操作。使用過程中,專職安全員必須對設備的使用密切關注,重點查看操作人員的熟練程度、日常維修保養和試運行、是否違規操作等情況。對于設備定期檢修和保養,安全員必須注意提醒租賃單位,以防漏檢。對于各種保險裝置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檢定。對吊具、鎖具等要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操作人員不在崗時,必須對設備門上鎖,防止他人隨意操作。
12.主要施工區域、危險部位應按規定懸掛相關安全警示標志。
13.基坑周邊2米范圍內嚴禁堆載重型物資和停放大型機械設備;基坑臨邊必須設置符合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雨季施工必須在基坑周邊設置排水溝,基坑內設置足夠數量的集水坑和排水溝。基坑內必須設置專用的人員出入通道。
14.食堂需辦理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辦理健康證,食堂燃氣罐應單獨設置存放室且室內通風良好。
15.腳手架材料進場必須嚴格把控,對于開焊、變形、開裂、銹蝕嚴重、規格不符、配件缺失的嚴禁投入使用。架體使用前必須履行嚴格的自檢、報監等驗收程序,嚴禁不經驗收私自使用。
16.在施工程、伙房、庫房嚴禁兼做宿舍。
17.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設置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對于庫房、易燃易爆物存放區、木材加工和存放區、辦公和生活區、伙房、動火作業區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配置足夠數量且狀態完好的消防設備;現場動火作必須開具動火證并配置看火人。
18.購買和使用合格的“三寶”,重視安全帶、安全網、安全帽的配置和使用,施工過程中加強檢查。
19.重視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四口”和溝、坑,槽和深基礎周邊、樓層周邊、樓梯側邊、平臺或陽臺邊、屋面周邊“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嚴禁未經允許私自拆除防護設施。
20.電焊工、電工、司索工、信號工、架子工等必須做到持有效證件上崗,無證人員只可做輔助性工作。現場臨時用電使用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電工每天要進行現場巡視,檢查用電線路、私拉亂接電源、設備安全用電等情況,及時消除發現的用電隱患,要做好巡檢記錄。
21.做到綠色文明施工。場地進行封閉式管理,大門口設公示牌、門衛和車輛沖洗設施;場地內主要道路和加工區地面硬化處理,場地做到雨后無明顯積水,現場有防塵措施;作業區、材料存放區與辦公、生活區采取隔離措施;辦公區、生活區、食堂、廁所衛生達標;施工時做到不擾民等。
三、個人應掌握的工地安全常識
1.首次進入施工現場,應主動接受安全教育,了解現場存在風險和掌握基本的防范知識,必要時請現場專業人員陪同。
2.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和防滑性能差的鞋,應盡量穿貼身的衣服,嚴禁吸煙。
3.在現場走動時,注意觀察安全警示標志,根據提示注意風險;進出樓層和上、下基坑,必須走專設的安全通道;服從現場安全人員的管理。
4.進入施工現場,格外留意沒有防護設施的“四口”和“五臨邊”,以免發生意外。(檢查重點)
5.工地上走動時,時刻注意觀察頭上和腳下,避免高空墜物打擊、磕碰和鋼筋頭、鐵釘等硬物扎腳風險的發生。
6.不得隨意觸碰和操作現場機械設備,以免發生危險。
7.根據自己掌握的安全知識,對于現場存在的明顯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有關人員提出,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對于嚴重違章行為要進行制止并向有關領導匯報。(發現危險作業任何人有權制止)
四、管理公司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1.配置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且責任心較強的安全工程師,對施工安全進行專業化、系統化的管理。
2.依據現行相關法律、技術規范和既定安全要點等,制定適合本公司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在實際工程管理中嚴格落實。制度中應包括安全管理責任制 、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等。
3.與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和與監理單位簽訂委托合同時,在相關條款中應注明,強調必須嚴格遵守建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施工前,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劃分安全責任,提出應執行的各項安全規范、標準、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行交底。
4.作為代建單位,要嚴格遵守現行的《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地方性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避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同一工程,代建單位有義務對不同施工單位間的群塔交叉作業進行協調,制定防碰撞方案。
6.對于監理單位提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報告,代建單位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積極處理,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允許施工單位繼續施工。
7.代建單位現場各專業工程師,應注重加強學習安全專業知識,積極參與到工程安全管理中,做到人人重視安全,人人管安全.
8.作為代建單位,應依據安全管理要點進行施工安全管理,采取定期大檢查與不定期的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查找隱患;對于日常的管理更多依靠監理單位進行。對于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進行定期考核,制定考核制度和考核辦法,經考核不達標的單位,根據情況可采取限期整改、約談、終止合同等措施。
9.對于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代建單位要進 行必要的考核,對業務能力較差、責任心不強、不積極配合建設單位進行工作的,經一定期限留用查看后,仍不能勝任安全管理工作的,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更換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
10.制定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11.管理人員嚴禁在施工管理中違章指揮。
12.實時跟蹤當地建委等上級管理部門信息,及時傳達有關建筑 施工安全生產指令。
13.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需與總包和專業承包之間簽訂三方安全協議,劃分安全責任。
14.施工單位不按要求配置安全物資,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出現,采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