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算指標
1.1工程投資概算表
對于堤防工程而言,工程概算投資的指標分為:建筑工程、臨時工程、獨立費用、基本預備費、占地補償費和環境保護投資。注意,小型堤防工程一般是不包括通常工程里面的機電與安裝投資和金屬結構投資的。而靜態總投資需要單獨劃分,最終應附上詳細的工程投資概算表。
1.2主要工程量匯總表
對于主體工程的主要工程量一般為:石方明挖、石方明挖、土石填筑、混凝土工程和砌石工程。應附主要工程量匯總表。
1.3主要材料量匯總表
主體工程主要材料量一般為:水泥、碎(卵)石、砂、條石、炸藥、汽油和柴油,應附主要材料量匯總表。
2.概算編制原則及依據
2.1工程概算編制的規定及辦法
(1)《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水利建筑工程預算定額》、《水利工程施工機械臺時費定額》。
(2)國家物價局、建設部發布《關于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
(3)國家計委發布的《關于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的通知》。
(4)各省市物價局關于轉發國家計委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5)各省市物價局、發改委、建設委員會的《工程建設中介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6)各省市物價局、財政局的《重新核定水利部門行政事業行收費標準的辦法》。
(7)工程設計文件及圖紙。
2.2人工工資標準的確定原則及依據
堤防工程屬防洪及引水工程,地區類別按六至十一類工資區計算,其中工長:4.42元/工時,高級工:4.07元/工時,中級工:3.47元/工時,初級工:1.94元/工時。
2.3主要材料預算價格
水泥從就近出產合格水泥的廠家購買,原價按出廠價計算。砂石料從當地料場購買,原價參照市場綜合價計算。
材料運輸費用按當地市場綜合價計算。
材料采購保管費按3%計算。
2.4主要設備價格及施工風、水、電、單價
主要設備價格參照市場綜合價計算。
施工用風: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提供的資料,現階段堤防工程施工用風單價一般為0.15-0.20元/m3。
施工用水: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提供的資料,現階段堤防工程施工用水單價一般為0.90-1.20元/m3。
施工用電: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提供的資料,現階段堤防工程工程用電一般為場外供電,用基本電價加輸變電損耗及設施攤銷費后計入工程電價。用電單價一般為0.70-1.00元/kwh。
2.5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間接費、稅金
對于小型堤防工程,其費率一般為:其他直接費為2.3%。現場經費:土石方工程為4%,砌石方工程為4%混凝土工程為8%,灌漿及錨固工程為7%,其他工程為5%。間接費費率:土石方開挖為6%,砌石方工程為4%,混凝土工程為4%,灌漿及錨固工程為7%,其他工程為7%。企業利潤為5%。稅金為3.22%。
2.6獨立費用和基本預備費
按編規并結合已成工程經驗計列。基本預備費按工程一至四部分投資合計的5%計取。這些都應在后附表中體現。
3.社會效益
堤防工程建成后,必須顯著提高場鎮的設防標準,并滿足《防洪標準》(gb50210-94)要求,真正起到了防洪保安作用,穩定當地社會的民心,同時美化規范場鎮,符合場鎮長遠的規劃發展,要有利于吸引更多、更好的外來資金投資建設當地場鎮,要有顯著的社會效益。
4.經濟效益分析依據
經濟評價的依據有國家發改委、建設部頒發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建設項目經濟評價規范》(8l72-94);水利部頒發的《已成防洪工程經濟效益分析與評價規范》(sl206-98);國家和地方現行財稅政策;堤防工程概算總投資額。
國民經濟評價中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由投資概算靜態總投資調整得來,即概算靜態總投資剔除屬于國民經濟內部的轉移支付。扣除計劃利潤及稅金后的固定資產投資。
5.國民經濟分析與評價
5.1年運行費的計算
年運行費包括工程維護費、材料費、職工工資及福利費、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及其他費用。參考水利部1995年頒布的水利堤防工程年運行費率標準的規定和各省市類似工程確定。
(1)工程維護費:按建筑工程投資的1%計算;
(2)工資及福利費:按工程管理人員人數,職工工資每人每年的工資數,且福利費按工資總額的14%提取,住房公積金及養老保險分別按工資總額的8%和17%提取。
(3)其他費用:按以上(1)和(2)費用之和的15%估算。
5.2流動資金的估算
流動資金是維持工程正常運行所需購置材料、燃料、備品、備件和支付職工工資的周轉資金,參照類似工程分析確定,流動資金按年運行費的10%考慮為1.2萬元。流動資金在工程發揮效益時投入,并于計算期末一次回收。
5.3固定資產余值
堤防工程一般在計算期末已無固定資產余值。
5.4防洪效益計算
堤防工程建成后防護對象有場鎮、工礦企業、市政道路等設施。隨著場鎮國民經濟迅猛增長,堤防工程保護范圍的效益增長相當快,效益增長率平均暫按5%估算。
5.5整治河道、水土保持的效益計算
堤防工程建設后將使岸線變得平滑順暢、岸坡穩固牢靠,對固化河道、穩定河勢有積極作用。一般可估計每年將減少約40%的泥沙沖向下游,清淤可按40元/m3計算每年減淤產生的效益。
5.6經濟效果分析
現階段可以2007年初為基準年,正常運行期取50年,社會折現率同時采用12%和7%計算。在經濟計算期內,效益增長率均暫按5%計。對于國民經濟指標,按規范要求應提供:內部收益率eirr≥7%、社會折現率分別為7%和12%時的經濟凈現值enpv≥0、社會折現率分別為7%和12%時的經濟效益費用比ebcr≥1。
如果以上指標均能滿足要求,那么該項目的國民經濟評價就是合理、可行的。
5.7敏感性分析
以效益費用單項指標浮動和兩項指標同時浮動,浮動幅度分別為-15%和±10%進行,在計算中,如果費用和效益指標在考察范圍內單獨浮動或同時浮動,各項國民經濟指標均能滿足規范要求,那么,該工程就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