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按國家和我市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相應學時要求;
(五)申報年限的各年度考核應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技術員資格條件
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技術員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人工智能專業崗位上工作滿1年,并經所在單位業績考核合格。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按有關規定申報,其中,中級工班畢業生在職稱評價時視同為中專學歷,高級工班畢業生視同為大專學歷,以下通用。
2.具備中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從事人工智能相關工作滿2年。
(二)專業能力、業績成果要求。應熟悉人工智能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完成一般性技術輔助工作的實際能力,能夠完成崗位職責任務。
三、助理工程師資格條件
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助理工程師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人工智能相關工作。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人工智能專業崗位工作滿1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3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工作滿5年,并經所在單位業績考核合格。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按前文規定申報,其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職稱評價時視同為本科學歷,以下通用。
3.具備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從事人工智能相關工作滿2年。
(二)專業能力、業績成果要求。應掌握人工智能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夠處理一般性技術問題,指導技術員開展工作,較好的完成崗位職責任務。
四、工程師資格條件
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工程師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人工智能相關工作。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按前文規定申報。
4.具備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從事人工智能相關工作滿3年。
(二)專業能力要求。應熟練掌握并能夠運用人工智能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國內外人工智能專業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此外,在任職期間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獨立承擔一般難度的研究設計任務或解決專業技術領域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2.能夠獨立完成一般難度或比較復雜產品的開發。
3.能夠正確運用通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具備對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的能力。
4.具備一定的分析、判斷和總結能力,能夠參加中等規模項目的立項調查、局部方案論證、實驗研究、技術推廣和市場調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獨立承擔某一方面工作。
5.能夠起草開題報告,提出研究設計方案;能獨立編寫技術文件、工程總結,并能校正或審核技術文件。
(三)業績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3項及以上條件:
1.參與完成1項及以上省(市)部級人工智能領域相關的研究課題,并結項。
2.參與國家、行業、省市人工智能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人工智能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標準、規范的制定,并頒布實施。
3.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本單位人工智能領域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工作,制定本單位人工智能管理標準、戰略、發展規劃、管理制度;或作為子項目專業負責人,在項目管理、科研開發、生產經營、技術轉讓與引進等工作中成效顯著。
4.獨立完成本單位人工智能領域項目,為單位取得較好經濟效益,總額不少于50萬。
5.作為第一、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論文或調查報告1篇及以上。
6.作為第一、二作者,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論文1篇及以上。
7.作為第一作者,撰寫人工智能領域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1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并經2名高級工程師評議證明,具有一定實用價值。
8.參與完成人工智能領域已授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及以上。
(四)破格申報評審條件。不滿足本條第(一)款學歷、資歷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憑人工智能領域項目,獲區(局)級科學技術獎勵三等獎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個人排名前五名)。
2.獲得市級技術能手稱號等榮譽。
3.滿足本條第(三)款業績成果要求的4項以上,并經2名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推薦及業務主管部門同意。
五、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在符合基本條件基礎上,高級工程師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人工智能相關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并擔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按前文規定申報。
3.具備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從事人工智能相關工作滿4年。
(二)專業能力要求。應系統掌握人工智能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國內外人工智能專業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學習。此外,在任職期間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承擔或組織重要、復雜產品或工程項目工作,制定和審查設計方案及相關文件,針對關鍵技術提出試驗研究要求和實施方案,并解決技術疑難問題;能對主管產品技術方案的合理性及其技術經濟指標的先進性負責。
2.能夠承擔或組織重要、復雜、關鍵的項目總體設計,負責技術文件的審查和評價,確保技術文件的正確、完整,并解決生產中的技術疑難問題;能夠制定主管產品的鑒定驗收規程,進行技術經濟分析論證;能夠對主管產品設計方案的正確性及其技術經濟指標的先進性負責。
3.能夠承擔或組織重要、復雜、關鍵的研究課題,主持編寫企業產品標準或質量管理規定,并負責貫徹實施;提出或審定關鍵技術發展規劃及分析論證報告;承擔和組織實施重要產品的質量管理及技術檢測。
4.能夠開展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產品的調研,并提出可行性分析論證報告,負責消化、吸收、改進及創新,以及新技術推廣應用等工作。
(三)業績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3項及以上條件:
1.憑人工智能領域項目,獲省(市)部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及以上,具有個人證書。
2.主持或參與完成2項及以上省(市)部級人工智能領域研究課題,并結項。
3.參與國家、行業、省市人工智能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人工智能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標準、規范的制定,并頒布實施。
4.主持完成本單位人工智能領域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人工智能管理標準、戰略、發展規劃、管理制度;或作為人工智能領域專業負責人,在項目管理、科研開發、生產經營、技術轉讓與引進等工作中成效顯著。
5.主持完成2項及以上本單位人工智能領域重點項目,為單位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總額不少于200萬。
6.作為主要作者編寫并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著作或譯著5萬字及以上。
7.作為第一、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論文或調查報告2篇及以上。
8.作為第一、二作者,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論文2篇及以上。
9.作為第一作者,撰寫人工智能領域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2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并經2名正高級工程師評議證明,具有一定實用價值。
10.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參與完成人工智能領域已授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及以上。
(四)破格申報評審條件。不滿足本條第(一)款學歷、資歷要求,但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憑人工智能領域項目,獲省(市)部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個人排名前五名)。
2.獲得國家專利金、銀獎的主要完成人(個人排名前五名)。
3.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稱號等榮譽。
4.滿足本條第(三)款業績成果要求的4項以上,并經2名相關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及業務主管部門同意。
六、正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在符合基本條件基礎上,正高級工程師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并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按前文規定申報。
(二)專業能力要求。應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人工智能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能夠推動人工智能專業發展,能夠指導、培養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工作學習。此外,在任職期間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主持完成省(市)部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攻關項目、技術創新項目。
2.能夠主持完成國內高水平課題研究。
3.能夠運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解決技術難題;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具有開創性運用工程技術的能力。
(三)業績成果要求。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2項及以上條件:
1.作為人工智能領域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產品負責人曾創造性完成至少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至少2項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工程項目、科技攻關項目、技術創新項目,其技術水平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并在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中起到主要作用,項目或產品已被省部級以上相應的主管部門鑒定或驗收,并取得顯著效益。
2.在技術上有重大發明或重大革新,解決過人工智能領域技術難題,開發出新產品、新工藝,其成果獲國家級獎1項或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至少2項,并獲得個人證書。
3.作為人工智能領域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曾創造性完成至少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至少2項省部級及以上課題研究項目,并取得顯著效益。
4.作為人工智能領域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在技術改造、標準計量、科技信息等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工作中,取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其技術綜合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并通過省部級以上鑒定;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的技術項目取得顯著效益,并通過省部級以上鑒定。
5.曾在國內外公開出版人工智能領域的學術、技術專著;或曾在省部級科技刊物上發表人工智能領域的學術、技術論文2篇及以上。
6.主持制定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頒布實施。
(四)破格申報評審條件。不滿足本條第(一)款學歷、資歷要求,但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后,作為項目主要負責人在人工智能領域有重大發明或重大革新,開發出新產品,其成果獲國家級科技獎勵二等獎或省部級一等獎(額定人員)以上的,可破格申報。